天貓平臺近日發布關于調整《交易時效規定》買家退貨后賣家退款超時變更公示通知(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了使得消費者在平臺享受更符合預期的退款體驗,且綜合考慮商家的實際售后能力,天貓將對“天貓交易時效規定”進行變更。本次規則于2022年6月17日公示,將于2022年7月4日生效并逐步灰度。
公告顯示,變更后,自買家以下列原因發起退款/售后申請之時起,商家在相應“超時時限”內未發貨(發貨以天貓商家后臺系統顯示為準),或未處理買家退款申請的,淘寶處理如下:買家已退貨,等待賣家確認的,若物流信息無記錄或者未簽收,超時時效為10天;
若物流信息顯示已簽收,賣家確認收貨時長為簽收后的72小時, 但最長確認收貨時長不超過買家退貨后的10天,淘寶通知支付寶退款給買家。
同時,變更后,我要退款(無需退貨),設置了“支持售中自動退款”的電子憑證商品,超時時限24小時,淘寶通知支付寶退款給買家,除上述情形外,超時時限48小時,淘寶通知支付寶退款給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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