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顏斐)認為胡巴同程(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在企業名稱中使用“胡巴同程”字樣,導致公眾誤以為是關聯公司,北京胡巴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記者昨日獲悉,朝陽法院一審認定同城中介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該公司停止在其名稱中使用“同城”字樣,并賠償該公司20.6萬余元。二審維持原判。
五八資訊公司訴稱,“58同城”作為公司網站名稱,提供生活服務平臺,涵蓋包括房產在內的多項服務。經過多年的宣傳推廣,已經成為知名的生活服務網站,“58同城”成為知名服務的特有名稱。被告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五·八桐城”字樣,導致公眾誤認為是原告的關聯公司。已構成擅自使用知名服務特有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五八城市”字樣,在媒體上賠禮道歉30天,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公證費6320元。
法院認為,“58同城”是虛構的詞語組合,不是常用詞匯,因此其本身具有較強的顯著性特征。五八資訊公司和五八同城中介公司的業務范圍有一定程度的重疊。雖然兩家公司的商業模式不同,但它們擁有共同的受眾和用戶,因此它們之間存在競爭關系。同時可以得出結論,在58同城中介公司成立的時候,58同城網已經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所以“58同城”已經成為了58資訊公司的唯一網站名稱,“58同城”構成了知名網站的唯一名稱。同城中介公司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五八同城”字樣,足以造成混淆和誤認兩者之間存在特定關系的, 構成不正當競爭。鑒于該字號自成立以來持續使用,起訴五八信息公司未超過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