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東莞市松山湖中心醫院公務用車維修項目招標公告
一、項目信息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東莞市松山湖中心醫院2021年公務用車維修項目。采購人:東莞市松山湖中心醫院。
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800,000.00元整。
二、項目需求
本項目為東莞市松山湖中心醫院2021年公務用車維修項目,具體維修內容包括:小型救護車、小型專用客車(救護車)、中型專項作業車(救護車)、中型普通客車、大型專項作業車、大型普通客車、貨車等。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1.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 無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3. 無特定資格要求。
四、獲取采購文件
有意向參加本次競爭性磋商采購的投標人,請按以下要求獲取磋商文件:
1. 獲取方式:現場購買; 2. 獲取時間: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3. 所需材料:投標人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 磋商文件售價:每套人民幣300.00元(售后不退); 5. 購買了磋商文件,而不參加磋商的投標人,請在開標日期三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五、響應文件提交
1.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21年6月07日09:00~09:30(北京時間); 2.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及開啟/開標時間:2021年6月07日09:30(北京時間); 3. 開標事宜:屆時請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攜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有效身份證明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其有效身份證明出席開標會,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六、投標人資格條件
1.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2. 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七、供應商資格審查
采購代理機構將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
八、招標代理機構
本次招標代理機構為:
采購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