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澄海區智慧停車系統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人:汕頭市澄海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汕頭市澄海區智能停車系統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采購要求:
合同包1(汕頭市澄海區智慧停車系統建設項目):
項目編號采購目標的項目名稱數量
(單位)技術規格、參數及所需項目預算(元)
最高限價(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90天內完成安裝調試,并交付最終檢驗。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資質要求:
1)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
2)《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管-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4)《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6]90號)
5)《關于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6)《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政府采購實施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蔡玥采購[2019]1號)
3.本項目的具體資質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等相關證明。
2)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或基層銀行出具的2021年的資信證明。
3)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任意月份依法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的相關材料。依法免稅或者不需要繳納社?;鸬?,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不在“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行為記錄名單——政府采購當事人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名單”中;不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信息記錄”中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在投標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和中國政府采購網()上的詢價結果為準。相關失信記錄已經失效的,供應商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具有直接控股和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與本采購項目(包組)的投標。
(4)為本項目提供總體設計、規范編制或項目管理、監理、測試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7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方式:現場采集
價格:30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
2021年7月6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動詞 (verb的縮寫)公告期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不及物動詞其他補充事項
供應商在獲取招標文件時應提供以下資料(所有注冊資料復印件應加蓋供應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須提供);
3.已注冊并成功購買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參與投標,并不代表其通過了資格審查或符合性審查。
聯系人:公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