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降成本”列為2016年經濟工作五大主要任務之一,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業稅負、企業財務成本、物流成本等作出具體部署。2016年8月,國務院印發《實體經濟企業降成本工作方案》,對實體經濟企業降成本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以“降成本”為頂層設計,各地積極響應。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1月10日,國務院新聞辦國家發改委主任許在發布會上提出的各省制定“降成本”措施的預期值和“1萬億元左右”的目標不謀而合。
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發現,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具體的有針對性的“降成本”措施。例如,陜西省發布了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計劃。稅費150億,土地成本20億,能源成本53.5億,融資成本15億,物流成本30億,合計約310億。
吉林省《關于降成本的實施意見》計劃為全省企業減負約480億元,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約22億元,降低稅收成本約227億元,降低財務費用約166億元。人工成本約24億元,電力等生產要素成本約11億元,物流企業成本約30億元,企業管理成本約30億元。
山西省出臺《進一步促進工業平穩運行提質增效的若干措施》20條措施,包括緩繳資源價款、降低人工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擴大直銷等。實施后,預計2016年至少為企業減輕負擔或成本495.9億元。在山西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暨經濟工作會議上,公布了為企業降成本的成績單:減輕企業負擔496億元;工業企業百元收入成本從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下降到目前水平。國家層面。
2016年2月26日和11月29日,江蘇省在《江蘇省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中,分別出臺了32條措施和21條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措施。將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1000億元以上。
云南省也出臺了一系列措施有效降低成本。預計2016年將直接減輕實體經濟負擔約800億元。
江西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干意見》,提出80條具體政策措施。綜合測算,上述政策每年可直接減輕企業負擔500多億元。
湖北省出臺《關于降低企業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的意見》,從降低稅負、勞動力成本、資源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資成本、外貿成本、體制機制等七個方面結合降成本。交易成本預計2016年將為企業降低成本800多億元。
2016年4月和8月,湖南省出臺《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和《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綜合成本實施方案》。收費和運營服務費在清理各類電子政務平臺收費的同時,每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11.5億元。
廣西印發實施《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見》,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稅負、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等7個方面入手41項政策措施,預計可減輕企業負擔300億元。
2016年5月,山東發布實施《關于進一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清理收費、降低價格、減輕稅負,向企業發放紅利500多億元。
根據《河南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專項行動方案》,河南有10個行業,包括稅負、用電量、融資、社會保險、資源利用、管理費用、物流費用、出口通關、代理費、檢驗檢測等。50項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實施將大規模實施,預計2016年可為企業降本增效約830億元。
安徽出臺《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負擔的實施意見》。降低成本有多種方式。初步測算,上述措施加上營改增,每年可為企業降低成本約900億元。
2016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降低企業成本和負擔的意見》出臺,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業稅負、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成本、減少企業生產要素等7個方面提出21條政策措施,預計可減輕企業負擔410億元。
此外,一些省份公布了“降成本”措施的階段性成果。比如天津,先后出臺了兩批降低企業稅負、勞動力負擔和融資成本的政策措施。天津市發改委國民經濟綜合處負責人表示,截至2016年7月底,第一批20項“降成本”措施已落實,減輕企業負擔283.94億元,第二批20項政策已落實15項。實施細則將減輕企業負擔30.36億元。
2016年初,內蒙古提出深入開展實體經濟企業降成本行動。經過近一年的時間,企業“松綁”,實現了稅負成本、涉企收費、融資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降低人工、能源、物流成本等10項紅利,減輕企業負擔600多億元。
2017年1月12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浙江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本增效行動計劃》。這是民營經濟大省浙江第三次出臺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如果算上2016年4月和2016年12月兩次出臺的企業降成本政策。浙江省政府工作報告也列出了降成本的“成績單”:積極推進降本增效,制定實施減輕企業負擔三年行動計劃,直接減輕企業負擔1010億元。
2016年,新疆推出政策“組合拳”,幫助企業降本增效。低電價和鐵路貨運價格政策下調,為企業減免電費和物流費51.6億元,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清單,減輕企業負擔20億元。。
(中國經濟網記者童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