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井下車輛自動滅火系統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人: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標公告
1.1 本招標項目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井下車輛自動滅火系統項目
2.2 建設地點: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墨竹工卡縣甲瑪鄉。
2.3 建設內容:井下車輛自動滅火系統項目(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設備供貨及調試安裝清單)
2.4 招標范圍:詳見設備供貨及調試安裝清單。
2.5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2.6 質量要求:達到現行國家、行業質量驗收合格標準及滿足建設單位驗收要求。
2.7 保修期:一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須是在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能力,營業執照具有相關經營范圍。
(2)人員要求:投標人派駐的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人正式聘用在職員工(須提供購買社?;蛱峁﹦趧雍贤?。
(3)財務要求:近一年無虧損,應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內部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中國裁判文書網(htpp://wenshu.court.gov.cn)上無行賄、犯罪記錄;沒有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 6 月 1日至2021年 6 月 7 日,每日上午10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持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復印件(以上資料均須加蓋鮮章)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 600元/標段(招標文件售后不退,投標資格不能轉讓)。
4.3 招標人不提供其他任何報名和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1年 6 月 21日 12 時 00 分。
5.2參與邀請招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必須攜帶以下證照的原件準時到場: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以遞交人員為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營業執照原件(正副本均可);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證照原件供查驗的,或資質不符合要求的,視為公開招標資格審查不合格。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聯系人: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