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問題:
快遞過程中未保價物品丟失或損壞適用哪些法律法規?如何看待快遞公司格式條款?保險價格會影響全額賠付嗎?
門診專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副會長葉琳。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邱
江蘇盛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吳世柱律師
專家意見:
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將快遞服務視為民事行為。在處理相關民事糾紛時,應主要適用合同法而非郵政法。
快遞企業對常用格式條款負有說明義務,應當按照公平原則與寄件人確定權利義務,并以合理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責條款或者限制其責任。
是否選擇價格保護,是寄件人自主決定和選擇的事情,不應成為快遞企業免除違約或侵權責任的理由。即使寄件人不選擇保價,也不能免除快遞公司的全部賠償責任。
一批價值13000元的貨物在快遞過程中不慎丟失。因為沒有保價,快遞公司說只能賠償1500元;一批價值3萬多元的手機配件在快遞中丟失??爝f公司說只能賠償300元...“雙十一”事件后不久,快遞服務糾紛頻發,引發社會關注。那么,如果因為未保價導致貨物丟失或損壞,快遞公司可以不賠或少賠嗎?這合理合法嗎?
郵政法的規定可以照搬嗎?
“我送貴重物品的時候沒有保險。誰對誰錯?”失落,網上意見兩極分化。一方認為寄件人沒有給貨物保價,沒有盡到責任。不得要求快遞公司全額賠償;對方認為寄件人是消費者,不管價格是否保價。如果買家已支付服務費,快遞公司應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如果中途損壞或丟失,應全額賠償。
在現實生活中,快遞公司會拒絕或減少對丟失的沒有保險的快遞的賠償。比如在浙江做生意的陳先生,為一個客戶定制了一批價值13000元的機械齒輪,通過百世快遞從浙江寄往新疆。運費660元,貨到付款。一個月后,百世快遞向陳先生確認快遞丟失,后稱價格未保險,貨物價值過高,無法按原價賠付,只愿意賠付1500元。
那么,為什么快遞公司這么“理直氣壯”的不付或者少付呢?據了解,根據《郵政法》規定,未保價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容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收取費用的三倍;收取三倍的費用進行補償。因此,大部分快遞公司會參照《郵政法》對丟失或損毀的消費者郵件進行賠付。例如,大云快遞規定“未保價快件按照寄件人在運單上選擇的實際快遞費用的合理倍數支付?!?/p>
中消協專家委員會委員邱表示,《郵政法》規定,郵政普遍服務范圍內的郵件、匯款的損失賠償,適用“三賠三”的規定。乘以收取的費用?!薄翱爝f業務不是普通郵政業務,不適用郵費三倍的限價賠償。如果未保價商品在快遞過程中丟失,內件短少,調整后的民法遵循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責任是根據法律確定的,例如實踐中普遍適用的合同法. "
“快遞運送貨物時,快遞員與寄件人之間的基本法律關系是運輸合同關系?!苯K圣典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級合伙人吳世柱表示,雙方因貨物滅失賠償財產損失的,應當適用《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副會長葉琳在《光明日報》撰文指出,快遞服務在我國法律和行政管理中被視為民事行為的規定。在處理相關民事糾紛時,應主要適用合同法而非郵政法??爝f服務應當按時、快速、及時、安全地將快件送達收件人??爝f丟失、損毀,直接損害客戶安全權益的,由快遞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即使郵件的丟失或損毀被認定為侵權所致,快遞公司也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格式條款”能否免除賠償責任?
由于快遞服務適用合同法,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當事人對貨物毀損、滅失的賠償金額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仍適用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不能確定的,按照交貨或者到期交貨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對此,吳世柱表示,快遞企業對常用格式條款負有說明和解釋的義務,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與寄件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并采取合理措施引起注意。對方免除或限制對方。同時,快遞員有義務在接收包裹時當場驗貨。用戶拒絕驗貨的,不予驗收。這些規定增加了快遞企業的“預見”義務??爝f企業以幾萬元的貨物丟失或損壞為由,只賠償幾千元甚至幾百元,顯然是不合理的。因此,在司法判例中,往往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
經營一家淘寶店的李先生,曾通過快遞公司寄出價值30964元的手機配件。他把運費付到43元沒有保險,貨物丟失??爝f公司承認李先生寄的貨物是手機配件,但否認他寄的貨物價值3萬多元,并表示由于價格沒有保價,根據國內快遞單背面的服務協議,未保價的貨物只能按照每票300元的最高賠償標準進行賠償。李先生不同意這樣的補償方案。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后,李先生訴至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法院,要求快遞公司按照貨物實際價值賠償損失。
花都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先生未在快遞單(清單)的“寄件人簽字”一欄簽字,快遞公司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其采取了合理的方式解釋該條款。給李先生的。故依法認定該格式條款無效,判決快遞公司賠償李先生損失30964元。
沒有保險就不能全額賠償嗎?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網上發貨,但是如果你在網上發貨的時候沒有勾選“我已經同意并接受快遞服務協議”,就無法下單完成發貨。如果寄件人同意快遞公司的標準條款,但仍然不選擇保價,這種情況下,貴的快遞能全額賠償嗎?
葉琳認為,是否選擇保險是寄件人自主決定和選擇的事情,不應該成為快遞公司免除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的理由。即使寄件人不選擇保價,也不能免除快遞公司的全部賠償責任。對此,邱也持相同觀點?!氨r與否不會影響快遞公司的賠償金額。寄件人只要能證明丟失或損毀快件的全部價值,就可以獲得全額賠償?!?/p>
“大部分快遞公司都會在自己的格式條款中提醒寄件人對貴重物品進行保價,說明未保價快遞物品的賠償方式,甚至注明糾紛解決方式。這樣的格式條款不能完全免除自己的責任。不能排除寄件人要求賠償的權利?!眳鞘乐硎?,當寄件人未投保的快遞丟失或損壞時,如果實際損失與快遞公司規定的賠償金額相差較大,寄件人不必遵守快遞公司的規定。標準條款中的補償標準。寄件人可以及時聯系快遞公司,確認損壞或丟失的鏈接、位置和責任人。如果相關爭議無法解決, 他可以根據《快遞暫行規定》向消費者投訴辦公室投訴,在你當地的郵局中心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他可以用相關證據證明快遞的實際價值,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
吳世柱還提醒,作為快遞行業,應加強內部管理,避免給客戶造成損失。這是基本的;同時,作為消費者,也應遵循快遞行業的交易習慣,避免自己的商品遭受損失時處于被動地位。(李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