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礐石大橋健康監測和養護管理系統采購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人:汕頭市礐石大橋有限公司
受汕頭市礐石大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汕頭礐石大橋健康監測和養護管理系統采購項目(項目編號:PZH021D056)”進行公開招標,茲邀請合格投標人就此項目提交密封投標。
一、項目編號:PZH021D056
二、項目名稱:汕頭礐石大橋健康監測和養護管理系統采購項目
三、項目概況:
1. 項目內容:汕頭礐石大橋健康監測和養護管理系統建設。
2. 項目要求:對礐石大橋主橋906m連續混合加勁梁斜拉橋健康監測系統進行設計與實施,系統設計與實施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統設計、軟件開發、設備采購與安裝、系統調試、試運行、培訓、工程移交及缺陷責任、售后技術支持服務等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 用戶需求書”。
3. 項目完工期: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完工并通過驗收合格。
4. 項目預算: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8,630,556.75元(含建設工程費用7,030,556.75元、暫估價系統運行維護費用人-民-幣1,600,000.00元),最高限價資金包括平臺的建設、安裝、調試、驗收、培訓、稅費、年度報告專家評審費及一切技術和售后服務等費用,建設工程費用、系統運行維護費用投標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投標都將被視為無效投標。(投標人須對本項目所有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僅對項目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5. 項目服務期:本項目在完工通過驗收后提供5年的系統維護及實時技術支持服務。
四、投標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
投標人須為在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投標人須提供2020年度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單位只須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或基本戶銀行出具的近期資信證明)。投標人須提供近半年來任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2.投標人須符合《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
投標人須符合本項目的特定資格條件。供應商具備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試驗檢測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橋梁隧道工程專項檢測資質證書;供應商具備省級或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CMA計量認證證書。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五、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 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
2. 財政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 財政部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4. 財政部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5. 財政部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
6. 財政部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
7. 財政部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
六、關于拒絕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參與投標的注意事項:
七、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期間(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電子文檔,請自備U盤)。
八、獲取招標文件時請帶齊以下資料(全部須加蓋公章):
1. 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領取招標文件);
九、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21年6月8日下午15時00分(提前半小時接收投標文件)。
十、開標時間:2021年6月8日下午15時00分。
十一、公告期限: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6日(5個工作日)。
聯系人: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