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臨滄市精神病醫院新院區食堂、超市承包工程招標公告。
投標類別:國內投標
招標人:臨滄精神病醫院。
1、投標條件
臨滄市精神病醫院新校區食堂及超市承包工程招標,招標人是臨滄市精神病醫院。該項目已滿足招標條件,現公開招標,歡迎有實力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臨滄精神病醫院新院區。
2.2招標范圍:醫院食堂和超市各承包一層,其中餐飲建筑面積約972.84平方米,超市建筑面積約432平方米。醫院食堂和超市必須全面裝修,投入資金。商業模式是給醫院提供場地和水電,承包商自負盈虧,即自主投資裝修和設施。10年運營期滿后,承包商應將所有改造后的食堂超市和設備免費移交給醫院。具體要求請參考第5章服務要求。
2.3運營期:10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的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資質要求:
3.1.投標人應是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其他組織,能夠提供國家適用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票,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三證合一”注冊的企業只需提供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需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場所不限),在有效期內,擬投入食堂的經營者需提供健康證;
3.3.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3.4.與招標人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招標項目(或者同一標段)的投標。違反本條規定的,相關投標或中標無效;
3.5.投標人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存在禁止市場準入或取消投標資格的情況;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者破產狀態;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4、報名及投標文件:
4.2注冊材料包括:
4.2.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2.2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2.3法定代表人申請登記的,應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供原件);
4.2.4委托代理人登記的,應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證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證明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原件);
4.2.5啟閉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2.6經辦人的聯系方式。
4.3投標文件價格為8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2日上午9: 30(北京時間)。
聯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