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7起食品和保健食品案件。
欺詐和虛假宣傳典型案件的查處
根據國務院食安辦《關于繼續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8〕7號)要求,各地持續推進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懲違法行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現將各地查處的7起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1.廣東省深圳市徐利用互聯網銷售非法添加藥物食品案。
2017年底,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稽查局會同公安機關,查獲深圳某“保健酒商城”(網店經營者為許)利用互聯網銷售食品“清酒”非法添加西地那非案,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當事人行為涉嫌犯罪,我局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2.浙江溫州德瑪康致遠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非法經營保健食品。
2017年底,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公安機關,查獲德瑪康致遠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向老年人虛假宣傳、非法推廣保健食品案,涉案金額800余萬元,控制制假專家及團伙骨干人員14名。當事人行為涉嫌犯罪,我局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黑龍江綏化王、曹等人生產、銷售非法添加藥物食品案。
2017年底,黑龍江綏化市查獲王、曹等無證生產經營食品案。當事人制作并利用微信平臺銷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小球藻咖啡、非法添加左旋肉堿的咖啡,涉案金額56.3萬元。當事人行為涉嫌犯罪,我局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4.天津武清芳官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
2017年底,天津市武清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查處了天津芳官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當事人利用戶外廣告牌、自建網站、微信微信官方賬號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三款、第十七條的規定。該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35萬元。
5.山西晉城誠成保健店經營非法添加藥物的假冒保健食品案。
2017年底,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獲誠成保健品店銷售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的假冒保健食品案。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規定》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罰:1。沒收假冒批準文號的保健食品;2.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罰款;3.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當事人行為涉嫌犯罪,我局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6.江蘇揚州康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經營食品。
2017年底,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揚州康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經營食品案,案值2.5萬元。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1。沒收非法物品;2.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總額25萬元。
七、四川資陽馬等人以虛假新聞報刊為名從事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案。
2018年初,四川資陽安岳縣食安辦組織縣工商局、公安局、食藥監局等部門聯合查處馬某在該縣以假新聞報名義虛假宣傳保健食品案。當事人違規宣傳“蜂膠”膠囊保健食品,涉案貨款4.4萬元。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安岳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