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北京1月4日電(記者何春忠發自Zhongqing.com)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的出臺旨在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發展。近年來, 在算法應用為政治、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動能的同時,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誘導成癮等算法不合理應用引發的問題也深刻影響著正常的傳播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給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社會公平正義和網民合法權益帶來挑戰。在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出臺有針對性的算法推薦規章制度,是防范和化解安全風險的需要,也是促進算法推薦服務健康發展、提升監管水平的需要?!兑幎ā访鞔_,算法推薦技術的應用,是指利用生成合成類等算法技術向用戶提供信息, 個性化推送類、排序選擇類、檢索過濾類和調度決策類。國家網信部負責協調全國算法推薦服務的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算法推薦服務的監督管理。地方網信部門負責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算法推薦服務治理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地方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算法推薦服務的監督管理?!稐l例》 明確算法推薦服務商的信息服務規范,要求算法推薦服務商堅持主流價值導向,積極傳播正能量。他們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從事非法活動或傳播非法信息,應采取措施防止和抵制不良信息的傳播;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發布審核、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安全事件應急響應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定期對算法、機制、模型、數據和應用結果進行審核、評估和驗證;建立和完善用于識別違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數據庫,發現違法和不良信息,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稐l例》 明確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用戶權益保護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權,要求告知用戶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公開服務的基本原則、目的和意圖以及主要運行機制等。為了保證算法的選擇,應該為用戶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方便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此外,《規定》對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勞動者和消費者提供算法推薦服務提出了具體要求。如果不允許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應當方便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薦服務,平臺訂單分發等相關算法, 應當建立和完善報酬構成和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制度,不得根據消費者偏好和交易習慣的特點,利用算法對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兑幎ā芬?,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自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系統填寫備案信息,履行備案手續;備案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變更手續。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保存網絡日志,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評估和監督檢查, 并提供必要的技術和數據支持和協助。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指出,算法推薦服務的治理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各方的共同參與,促進算法推薦服務的公平、規范、透明,推動算法推薦服務的完善,營造更加清朗的網絡空間。國家網信辦就《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答記者問。今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就《規定》答記者問。一、問:能否簡單介紹一下《規定》出臺的背景?答:條例的出臺主要基于以下兩點考慮:一是, 需要進一步推進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的綜合管理。中共中央印發的《建設法治社會實施綱要(2020-2025年)》提出,制定完善算法推薦、深度偽造等新技術應用的規范化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以及《關于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已經出臺并做出相關頂層設計。在此基礎上,這不僅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要求, 還需要落實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及時制定有針對性的算法推薦法規,明確算法推薦服務商的主體責任。二是積極推動算法推薦服務規范健康發展。隨著算法應用的普及和深入,在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動能的同時,算法歧視、“大數據殺熟”、誘導成癮等算法不合理應用引發的問題也深刻影響了正常的傳播秩序、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對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社會公平正義和網民合法權益提出了挑戰。迫切需要建立算法推薦服務的規章制度,加強規范, 著力提升防范和化解算法推薦安全風險的能力,促進算法相關行業健康有序發展。2.問:《規定》中提到的應用算法推薦技術是什么?答:《規定》所稱的應用算法推薦技術,是指利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選擇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等算法技術向用戶提供信息3 .問:《規定》對算法推薦的服務提供者規定了哪些信息服務規范?答:規定要求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積極傳播正能量。他們不應利用算法推薦服務從事非法活動或傳播非法信息, 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和抵制不良信息的傳播;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發布審核、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提供與算法推薦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支持;定期對算法的機理、模型、數據和應用結果進行評審、評估和驗證;建立和完善用于識別違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數據庫,發現違法和不良信息,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加強用戶模型和用戶標簽管理,完善用戶模型中記錄的興趣點和用戶標簽管理規則;加強算法推薦服務頁面的生態管理, 建立健全人工干預、用戶自主選擇的機制,在關鍵環節主動呈現符合主流價值導向的信息;規范發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信息,不得傳播國家規定范圍以外的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影響網絡輿情、逃避監督管理、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4.問:對于群眾普遍關心的用戶權益保護問題,《條例》是如何規定的?答:《規定》明確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用戶權益保護要求。首先是知道算法的權利, 其中要求告知用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宣傳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和意圖以及主要運行機制。二是算法的選擇,需要為用戶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方便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用戶選擇關閉算法推薦服務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相關服務。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根據用戶的個人特征,為用戶提供選擇或刪除算法推薦服務用戶標簽的功能。三是對為未成年人、老年人、勞動者、 消費者等主體。不允許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應當方便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薦服務,建立和完善平臺訂單分配、報酬構成和支付、工作時間、獎懲等相關算法,不允許利用算法根據消費者偏好和交易習慣特點對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5.問:《規定》對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有哪些要求?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轉載服務、傳播平臺服務,不得產生合成虛假新聞信息,不得傳播國家規定范圍以外的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6、問:《規定》對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規定了哪些備案義務?答:條例明確規定,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自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系統填寫服務提供者名稱、服務形式、應用領域、算法類型等備案信息,履行備案手續。同時,標記記錄號、更改記錄信息, 和取消記錄。7.問:《條例》對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履行安全評估和配合監督檢查義務有哪些要求?答:條例明確規定,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估。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保存網絡日志,配合網信部門和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開展安全評估、監督檢查,提供必要的技術和數據支持和協助。(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舉報/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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