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可能是搜索產品,可能是體驗產品,也可能是信件產品。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往往通過信息做出消費選擇。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往往通過獲取信息進行專業監管。各行各業經常通過了解信息來進行社會監督。食品安全信息是指在食品研發、生產、經營、儲存、運輸、消費和監管過程中形成的與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相關的各類信息。食品安全信息是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法規的重要依據,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的重要條件,是保障食品消費安全的重要依據和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實現信息公開透明, 并且資源共享有利于促進食品安全問題的早期發現、預防、整改和解決,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
一、食品安全信息的形式
信息是一種抽象的、無形的資源,需要附著在具有一定能量的載體上才能實現傳遞和認知。食品安全信息的載體和形式多種多樣,如標簽、說明書、廣告、記錄、報告、公告、宣傳等。這些載體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應當符合真實、準確、完整、可追溯的基本要求。
(1)標簽和說明
新《食品安全法》關于食品標簽和說明書的主要內容如下:一是預包裝食品中的標簽應當符合法定要求。第六十七條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注明以下項目: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企業名稱和地址及聯系方式、保質期、產品標準代碼、儲存條件、國家標準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生產許可證號以及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中應當注明的其他項目。專為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設計的主輔食品的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標識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二, 散裝食品應符合法定標簽要求。第六十八條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批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散裝食品特殊標識既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的需要,也是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規范經營的需要。第三,轉基因食品要依法明確標識。第六十九條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在顯著位置進行標識。第四,標簽和說明書要符合標注要求。正如第71條所規定的, 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和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提供的標簽和說明書的內容負責。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晰明顯,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事項應當標注清楚,易于識別。與標簽、說明書內容不符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不得上市銷售。第七十八條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一致,標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能性成分或者象征性成分及其含量,并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藥品”。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和說明書一致。
(2)廣告
新《食品安全法》中“廣告”的主要內容是:第一,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生產經營者對食品廣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第二,發布保健食品廣告要經過審批。第七十九條規定,保健食品廣告除應當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外,還應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品”;其內容應當經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核, 并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件。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并及時更新經批準的保健食品廣告目錄和經批準的廣告內容。
(3)記錄
新《食品安全法》中“記錄”的主要內容有:一是農業投入品的使用記錄。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制度。二是進貨檢驗記錄。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供貨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并保存相關憑證。第三是出廠檢驗記錄。第五十一條規定,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檢查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和安全狀況, 如實記錄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號、銷售日期、購貨方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并保留相關憑證。第四是銷售記錄。第五十條第四款規定,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購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并保存相關憑證。
(四)公告
新《食品安全法》涉及“公布”的主要內容有:一是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等方面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布。二是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 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經綜合分析可能存在高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應當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并向社會公布。
(5)報告
新《食品安全法》中“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一是風險報告。第十六條規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顯示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向同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通報相關信息,并向同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人民政府報告。二是自查報告。第八十三條規定,生產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輔食品的企業,應當按照良好生產規范的要求,建立與其生產的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 定期對系統運行情況進行自查,確保其有效運行,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自查報告。三是信息上報。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農業行政部門知道依照本法需要統一公布的信息時,應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應當立即向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直接向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農業行政部門應當相互通報所掌握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四是事故報告。第一百零三條規定,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事故單位和接收患者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6)宣傳
第十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鼓勵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食品生產經營者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倡導健康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新聞媒體應當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進行公益性宣傳,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二、食品安全信息的基本屬性
(一)信息的科學性
食品安全信息的科學性來源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標準工作的科學性和嚴謹性。新《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風險監測可以全面了解食品污染的情況和趨勢,發現食品安全隱患,幫助確定需要監管的食品和環節,為監管提供科學依據;風險監測可以為風險評估、標準制定和修訂提供基礎數據。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運用科學方法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中的生物、化學和物理危害進行風險評估, 科學數據和相關信息。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等方面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陀^而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將現代科技手段融入食品安全領域,所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科學、全面、真實。
(二)信息的透明度
食品安全信息透明是公眾對食品安全做出正確判斷的前提。如何有效地向公眾傳遞食品安全信息,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圍,成為一個挑戰。目前食品安全的大問題是消費者信心不足,主要是信息不對稱造成的。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需要加大食品安全的宣傳力度,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從而增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信心。為此,新《食品安全法》規定了信息公開制度。包括:一是在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方面,規定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經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不安全的, 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立即向社會公布,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停止生產經營。二是在食品安全標準管理上,規定將食品安全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在衛生部網站上公布,供公眾免費查閱和下載。三是在特殊食品管理方面,強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注冊或者備案目錄。第四,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理中, 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發布信息,依法發布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并解釋和說明可能的危害。五是在監督管理方面,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依法向社會公布并實時更新。同時規定,國家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實行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告制度。
(C)分享信息
信息不同于物質資源,它可以轉移和共享。信息越科學、越規范,共享性越強。為了突破信息壁壘,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我國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機制。新《食品安全法》在總則第六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全過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信息互聯、共建、共享, 新《食品安全法》還規定了信息通報和咨詢制度。比如,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在獲悉有關食品安全風險的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并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有關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和醫療機構報告的食源性疾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分析研究,認為必要時及時調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通過建立統一的信息平臺, 收集整合各類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實現各監管部門信息資源共享。
信息的可追溯性
食品安全關系到從農田到餐桌的整個過程。為實現食品安全可追溯、可控,風險可追究、責任可追究,新《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確保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通過信息化手段采集和保留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全程食品安全追溯合作機制。從源頭生產到最終消費, 食物往往需要經過很多環節和地方。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是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維護消費者利益的現實需要。只有實行全程追溯、協同推進,食品安全信息才能共享,問題發生時才能準確追溯、有效控制,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信息的權威性
信息的權威性是指信息是否具有說服力和威信。食品安全信息是國家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法規的依據,也是現代食品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關系到社會穩定和食品貿易的發展。食品安全信息是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近年來,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權威、系統、準確的食品安全信息,面對海量、模糊的信息,消費者無所適從。為了解決多層次、多源、多渠道的信息公開帶來的混亂,國家建立了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實行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制度。國家食品安全概況、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信息、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調查處理的信息,以及國務院確定需要統一公布的其他信息,由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公布。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調查處理信息的影響限于特定區域的,也可以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公布。以上信息不得擅自發布??h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 發布日常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的發布應當準確、及時,并作出必要的說明,避免誤導消費者和社會輿論。
第三,食品安全信息的傳播
新時期,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普及,食品安全信息傳播渠道多樣化。除了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以互聯網為代表的網絡媒體以其獨特的優勢迅速贏得了市場,贏得了受眾的青睞,成為食品安全信息傳播的主要陣地。
(一)通過網絡媒體傳播食品安全信息的優勢
在食品安全信息傳播方面,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相比有很多優勢:一是網絡媒體增強了受眾的主體地位,打破了單向傳播的局面。隨著網絡媒體的快速發展,受眾的主體地位得到了顯著提升。受眾主體既是消費者,也是食品安全信息的發布者。新媒體時代,每個人都是傳播者,可以利用微信、微博、博客、論壇傳播食品安全信息。第二,網絡媒體互動性強。傳統媒體對食品安全信息的傳播主要是單向的,受眾只是被動接受,即使有互動也是延遲的。隨著網絡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微信、微博、博客、論壇等。都是觀眾交流互動的場所, 而且觀眾可以隨時發表對食品安全的看法。第三,網絡媒體信息發布及時,傳播迅速?,F在的手機功能多樣,可以快速記錄食品安全事件。只要連上網絡,信息就會立刻在網絡上傳播,讓人們在第一時間得到消息。第四,網絡媒體讓信息獲取更加方便快捷?;ヂ摼W有大量的信息。借助搜索引擎的精確定位,人們可以快速找到有關食品安全的信息。門戶網站新聞及時更新,突發事件滾動報道,讓人們及時獲得食品安全的最新消息。
(二)通過網絡媒體傳播食品安全信息的積極作用
網絡媒體的海量性、快速性、互動性等優勢,極大地拓展了人們選擇和利用食品安全信息資源的內容和范圍,真正實現了食品安全信息的共享,這是報紙、雜志、電視等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據了解,截至2019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達8.54億,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6.39億,網絡視頻用戶規模達7.59億?;ヂ摼W全面改變了人們的生活。當一些重大的食品安全問題在網絡媒體上曝光時,會有大量的網民圍觀。同時,傳統媒體會跟進網絡媒體曝光的信息,加強輿論聲勢。這樣,網絡媒體產生的輿論壓力, 傳統媒體和網民往往會對涉事企業和政府相關部門施加一定的壓力,食品安全問題往往能得到快速有效的解決。
(三)通過網絡媒體傳播食品安全信息的負面影響
與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不同,網絡媒體對食品安全信息的傳播并未常態化。一般只有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時,網絡媒體才會進行專題報道。然而,一旦某種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受商業利益驅動的網絡媒體往往會迅速跟進。短時間內,關于某一種食品的安全問題的信息會迅速傳播開來。如果消費者長期接受食品安全的負面消息,就會對食品安全現狀產生嚴重的認知偏差。此外,在食品安全領域,也容易產生網絡食品安全謠言。面對龐大的食品市場信息,人們應該理性客觀對待;政府應該充分利用新聞媒體, 網上平臺等渠道邀請相關專家對部分網絡媒體上流傳的虛假信息和謠言進行鑒別分析,以便及時打消人們的疑慮。
四、食品安全信息的法律責任
新《食品安全法》堅持“四個最嚴”要求,嚴懲食品安全領域各類信息犯罪。
一是嚴懲食品標簽和說明書違法行為。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生產、銷售未標注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或者生產、銷售未按照規定標注的轉基因食品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也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如果貨物價值超過一萬元, 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二是嚴懲發布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第一百四十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或者未取得批準文件發布保健食品廣告,廣告內容與批準文件不一致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編造并且傳播虛假的食品安全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媒體編造傳播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損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三是對未依法履行相關報告義務的行為進行處理。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農業行政等部門未按照規定向上級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有關食品安全信息,或者未按照規定相互通報,或者未按照規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四是嚴懲購銷記錄違法行為。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采購時未查驗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照要求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銷售記錄等制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五是嚴懲提供虛假監測評估信息的行為。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的技術機構和技術人員提供虛假監測、評估信息的,對該技術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技術人員,依法給予撤職處分;已經取得執業資格的,由授予其執業資格的主管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
第六,嚴懲提供虛假檢驗報告的行為。根據第一百三十八條,食品檢驗機構、食品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由授予資格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沒收所收取的檢驗費,并處檢驗費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檢驗費不足1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食品檢驗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依法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予以撤職。
第七,嚴懲出具虛假鑒定結論的行為。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認證機構違反本法規定,出具虛假認證結論的,由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沒收所收取的認證費用,并處認證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認證費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直至撤銷認證機構的批準文件,并向社會公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認證人員取消任職資格。
八是嚴懲瞞報、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行為。根據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農業行政等部門隱瞞、謊報或者拖延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后果的,主要負責人也應當引咎辭職。此外,根據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食品安全信息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未來,食品安全信息治理應進一步探索信息傳播規律,完善信息法律體系,加強對信息源、信息流和信息載體的管理,強化信息追溯體系,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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