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信息發布審核系統
為建立規范的信息收集、審核、發布和更新機制,做好市政府網站旅游文化板塊對外信息發布工作,現對網站信息發布審核制度如下:
第一條本網站發布的信息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國家相關政策法規。
第二條信息發布由局辦公室審核,確保網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堅決禁止非法信息上網。
第三條我局旅游信息數據中心應確保網站內容。各部門報送的信息包括工作動態、政策法規、政策解讀、政府公告等。根據網站欄目內容設置,及時更新網站信息,欄目相關內容信息由各部門報送,局旅游信息與數據中心負責整理發布。
第四,加強信息發布審核制度。各部門發布的信息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發布。本著“誰提交、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的原則,認真做好信息披露審核工作。
第五條我局旅游信息數據中心負責對網站發布的信息進行登記歸檔,未經相關領導審核的信息不得發布。
第6條因此,個人不得制作和傳播下列信息:
(a)違反《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民族團結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傳播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