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一般原則
第一條為加強全市政府網站和政府新媒體的信息管理,建立規范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和更新機制,確保發布信息的安全、準確、及時、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府網站發展指南》等相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信息,是指在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上發布的文字、圖片、數據、音頻、視頻等形式的信息。內容包括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大決策、單位概況、機構職能、負責人信息、文件、政務動態、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年度報告、數據發布、數據開放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公開的信息資源。
第三條根據有關規定,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具體負責黃山市人民政府網站和黃山市人民政府政務新媒體的建設、維護和信息內容管理。
第二章信息收集
第四條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發布、轉載新聞信息,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互聯網上發布的信息應當真實、完整、可靠、準確、安全,信息來源必須是正規合法的渠道。
第三章信息審計
第六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管理部門承擔發布和審核責任。
第七條信息審核和發布權限:
(一)以市政府名義發布的重要政務活動、重大政策、政策解讀、政府公告、政府文件、領導講話、政府會議、NPC代表建議和CPPCC委員提案、政務督查、調查研究等,由市政府辦公室審核,經市政府辦公室分管領導審定后發布。
(二)市政府直屬部門網站發布的信息,由本部門辦公室或相關部門審核把關,經本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后發布。
(4)轉載自其他媒體的信息及互動欄目信息應符合上述審批權限。
(五)敏感信息和重大突發信息需要發布的,由市級部門按照網站站長或相關部門主編、網站負責人初審、分管部門領導二審、部門主要領導三審、黨委宣傳部批準的程序審批發布。
第八條信息審核內容:
(一)是否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政策;
(2)思想領域是否存在錯誤;
(三)是否泄露國家秘密;
(四)是否符合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五)是否泄露個人隱私;
(六)是否屬于敏感問題;
(七)是否有利于我市的宣傳和發展;
(八)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是否準確;
(九)當前對外發布是否適當;
(十)是否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四章信息發布
第九條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秘書處局《關于印發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檢查指標和督查年度考核指標的通知》和全省政府網站績效考核信息更新時限要求,及時準確發布信息。
第十條按照正確的格式、方式、時限等實施信息發布。
第十一條市數據資源管理局負責對各地各部門網站和政府新媒體信息發布的日常檢查和監測,并作為政府網站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信息管理
第十二條加強信息報送、采集、審核和發布管理,建立發布日志,加強痕跡管理,做好信息發布相關原始材料的歸檔工作。
第十三條及時、認真處理網上投訴、舉報、咨詢、意見和建議。
第十四條政府網站管理維護人員應當增強密碼保護意識,做好網站維護終端計算機的安全保護工作,妥善保管分配的管理密碼,做到??顚S?,不得在公共場所和互聯網上泄露管理密碼。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市數據資源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區(縣)人民政府、黃山風景區管委會、黃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的信息發布工作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