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外國信息管理中心負責人25日在此間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自2006年9月新華社頒布實施《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來,已有一批外國通訊社獲得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的合法資格,開始通過新華社指定機構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
據該負責人介紹,繼今年4月對日本時事通訊社等4家境外通訊社發布新聞信息資格進行年審后,截至9月,該中心依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核準了俄新社、法國西壩圖片社、法國意德雅圖片社在中國境內發布經濟信息或新聞圖片的資格。
官方表示,易得雅攝影集團旗下的西壩圖片社和伽馬圖片社已分別與新華社指定機構中國經濟信息社簽訂代理協議,選擇了完全由指定機構發展用戶的代理模式。
“根據指定代理機構向我們匯報的情況,西壩圖片社與指定代理機構簽訂代理協議后,其2007年上半年的市場表現較去年同期有較大增長;雖然伽馬圖片社剛剛簽訂了代理協議,但在協議簽訂后的短短20多天里,中國經濟信息社已經向全國1000多名潛在用戶介紹了伽馬圖片社,并取得了良好的進展?!?/p>
該負責人表示,“這說明,誰遵守行政措施,誰就受益。只要外國新聞機構嚴格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他們的合法權益就會得到保障?!?/p>
據悉,根據2004年國務院第412號令的授權和《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新華社于2006年9月頒布了《外國駐華新聞機構發布新聞信息管理辦法》?!豆芾磙k法》規定,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應當取得新華社的批準,并由新華社指定的機構代理。
根據中國經濟信息社公布的數據,截至目前,已有7家境外新聞機構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與該社簽訂了代理協議。除了法國西壩和意德雅影業集團,還包括路透社亞太有限公司、日本時事通訊社、香港經濟新聞社、香港蔡華學會和日本亞洲網旗下的上海世訊商務咨詢有限公司。
編輯:孫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