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氣象局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安徽省氣象管理條例》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發布的《地方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賦予市級氣象主管機構的全部職責,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一、職責調整
1.加強災害性天氣和氣象災害的實時監測、預警、精細氣象要素預報、重要天氣過程中期預報和本地化、特色化氣候服務。
2.強化綜合觀測業務運行、數據質量控制、氣象大數據開發管理、氣象檔案管理、技術裝備支撐、站網運行評估和業務技術指導培訓等功能。
3.加強市級公共氣象服務產品的加工、生產和發布;加強市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確保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穩定運行。
4.加強防雷減災行政審批、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監管和氣象災害監管整改的技術支撐;配合本行政區域的雷電災害風險調查和氣候可行性論證。
5.加強農業氣象業務科學研究,開展農業氣象災害風險區劃、農業保險、氣候質量評價等農業氣象專業專項服務。加強農村氣象信息服務和氣象信息員隊伍建設,強化農產品流通領域服務。
二、主要職責
1.制定蘇州市氣象事業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和氣象服務建設的規劃和計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指導、監督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工作。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場地的規劃,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標準化工作和涉外氣象活動。
3.組織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跨縣、跨部門聯合監測預報,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對重大氣象災害進行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氣象災害防御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氣象服務;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農業氣象預報、空氣污染氣象等級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和其他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組織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防御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氣象保障工作。
5.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雷擊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
6 .負責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氣候資源利用和保護的建議以及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參與市政府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氣候變化影響評估、技術開發和決策咨詢服務。
7.組織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依法處罰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8 .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科研培訓和業務建設;會同縣級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行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地方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安徽省氣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內部機構
蘇州市氣象局由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組成,其中局機關由:辦公室、業務處、政策法規處、人事處(監察審計處、精神文明建設處、老干部處)組成;蘇州市氣象局有6個直屬機構,分別是蘇州市氣象臺(市應急預警信息發布中心)、蘇州市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蘇州市公共氣象服務中心、蘇州市農業氣象試驗站(省農業氣象蘇州分中心)、蘇州市氣象臺和蘇州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市局行政事務服務中心)。
(1)辦公室
負責行政事務和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政府信息、電子政務、目標管理、公務管理、文秘、機要、宣傳、檔案、接待聯絡、會議安排、文印、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件、報告、總結、計劃、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2)業務部門
承擔編制氣象服務、科學研究、防災規劃和計劃;負責氣象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項目的立項、組織和管理,科研技術成果、新技術、新業務的培訓和推廣;負責綜合業務目標、通信網絡的管理和指導;組織規劃全市氣象觀測、氣象臺站網、氣象基礎設施和大型氣象技術裝備的發展和布局;負責環境保護、氣象預報、預測預警、氣象服務和氣候業務管理;組織和指導全市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
(3)政策法規科
1 .承擔全市氣象法制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宣傳學習和貫徹國家和省頒布的氣象法律、法規、規章和氣象科技服務政策。
2 .負責重大氣象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
3 .負責全市氣象行業管理和氣象標準化管理;
4 .承擔全市氣象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完善氣象行政執法隊伍,指導和監督環保、防雷、施放氣球等行政執法工作;
5.協調市局行政許可和審批工作;
6.組織雷電災害和施放氣球事故的調查、鑒定和處置;
7.負責完善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
8.負責“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推廣;
9.完成其他分配的任務。
(4)人事科
負責機構編制、干部選拔任用、勞動工資、人員培養選拔、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人員招聘調配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市氣象部門;負責審核市局人員的補貼和工資;負責全市氣象部門人才隊伍建設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氣象培訓和從業人員在職教育;負責市局人事檔案處理、離退休干部管理、黨建等工作。
(五)蘇州市氣象臺(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
1 .負責全市中短期天氣預報的制作和發布。服務于城市精細化網格預報產品的生產和修訂。
2.負責災害性天氣和氣象災害的實時監測,制作和發布全市各縣區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對惡劣天氣進行區域防御;配合氣象災害調查。
3.在省業務指導下,制作發布全市氣象影響預報和風險預警,開展本地化、特色化氣候服務。
4 .負責基本公共氣象服務和專業氣象服務產品的制作和發布。
5 .為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決策氣象服務,做好重點工程建設、重大社會活動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等氣象保障服務。
6 .負責市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等業務平臺的建設、運行和維護。
7.承擔業務相關技術的研發;負責縣級站的技術指導。
8.完成其他分配的任務。
(6)蘇州氣象站
1.負責地面各種綜合觀測數據的采集、質量檢查和數據上傳,以及上級交辦的其他氣象觀測任務。
2.負責各類氣象觀測設備的運行監測、檢查、檢定、校準、維護、保管和供應。
3 .負責全市氣象信息網絡系統的管理和維護。
4 .在上級業務技術指導下,負責本市觀測資料的質量控制、檢查和評價;負責氣象觀測產品的制作;負責社會和行業觀察數據的收集和共享。
5.負責氣象大數據建設和運營支撐;負責市級氣象檔案的管理。
6 .負責綜合觀測站網絡運行評估和日常業務技術管理;承擔本站氣象探測環境的實時監測和報告。
7.承擔業務相關技術的研發;負責縣級站的技術指導。
8.完成其他分配的任務。
(7)蘇州公共氣象服務中心
1 .負責制作和發布面向社會和公眾的公共氣象服務產品和專業氣象服務產品。
2 .負責本市電視天氣預報節目的制作和發布。
3.負責“96121”語音電話、公眾和專業氣象服務、微博、微信等媒體氣象信息的制作和發布。
4 .與省級公共氣象服務中心合作,負責本地專業專項氣象服務和本地公共氣象服務滿意度調查、效益評估。
5.承擔轄區內信息產業的研究開發工作;負責業務相關技術的研發;負責縣級站的技術指導。
6.承擔防雷技術服務。
7.完成其他分配的任務。
(8)市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埇橋區氣象局)
1 .受市氣象局委托,負責氣象安全生產的行政監督和監察工作;負責氣象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的監督;承擔轄區內氣象行政執法和氣象窗口行政服務。
2 .為職責范圍內的防雷減災行政審批、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監管和氣象隱患監督整改提供技術支持。
3 .承擔轄區內氣象災害和事故的調查、分析、鑒定和報告工作。
4.配合轄區內氣象災害風險調查和氣候可行性論證的相關工作。負責氣象災害區劃產品的制作和發布。
5.負責轄區內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承擔轄區內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監管責任。
6.承擔業務相關技術的研發;負責縣級站的技術指導。
7.承擔埇橋區氣象局的職責。
8.完成其他分配的任務。
(九)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行政服務中心)
1 .根據國家有關財務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財務核算中心的工作規范和流程,制定和完善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
2 .負責市、縣氣象局及其所屬單位的各類經費核算,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報表;協助所有會計單位編制預算;承擔縣級賬戶管理的具體工作。
3.負責歸集各項收支,發揮監督作用,糾正或拒絕核銷違反財務制度和有關管理規定、違反預算的支出。
4.承辦相關單位資產購置、調入、調出、租賃等國有資產管理的會計手續;
5.承擔業務相關技術的研發;負責縣級站的技術指導。
6.負責市局后勤保障,承擔車輛管理、外事接待、安全保衛、計劃生育、水電、辦公設施維護等日常工作。
7.完成其他分配的任務。
(10)蘇州農業氣象試驗站(省農業氣象蘇州分中心)
1.承擔農業氣象試驗站的日常農業氣象觀測試驗業務。
2.在省農業氣象中心的指導下,做好農業氣象服務平臺、政策性農業氣象保險和農產品氣候質量評價的推廣應用工作;配合農業氣象災害調查。
3.在省農業氣象中心的統籌下,承擔皖北農業氣象服務產品的生產;參與“農業氣象災害評估與風險轉移聯合研究中心”建設;參與農業氣象指標和適用技術的研發、應用檢驗和示范推廣。
4.承擔本地區鄉鎮信息站和信息員的考核管理及相關培訓工作。
5.參與農業氣象服務平臺的研發和業務培訓;負責縣級站的技術指導。
6.完成其他分配的任務。
四。人員配備(略)
動詞 (verb的縮寫)辦公地點
蘇州市氣象局蘇州經濟開發區金海大道最南端。
六、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至12時
下午14:30-17:30
七。聯系信息
0557-3951012
八、辦公室郵箱
329624458@qq.com
九。單位負責人& ensp& ensp& ensp
蘇州市氣象局黨組成員、局長:齊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