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10月17日電(見習記者高)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民檢察院信息公開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兑幎ā访鞔_了重要案件信息發布的內容范圍、方式、內部分工和審核控制機制。
根據《規定》,重要案件信息的范圍包括:社會影響較大的職務犯罪案件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社會廣泛關注的刑事案件的批準逮捕和公訴;已辦結的典型案件;重大和特殊業務工作的進展和結果信息;其他重要的案件信息。
在核查重要案件信息發布方面,根據《規定》第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負責發布重要案件信息。對重大、敏感案件和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督辦的案件,在發布信息前應當報上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對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案件,要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后再發布信息。上級人民檢察院可以發布與下級人民檢察院同步批準的重要案件信息。
此外,規定要求各級檢察機關通過新聞發言人、召開新聞發布會、提供新聞稿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重要案件信息,同時在案件信息公開網站上向社會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