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維護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廣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住房信息發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锻ㄖ分饕P注兩個方面。一是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規范房地產信息發布行為。二是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要加強房屋信息發布管理,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通知指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接受委托時,應當核對核實房屋產權信息和委托人身份證明,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委托后,在門店、網站等渠道發布(相關材料須留存備查)。委托人不是房屋產權人的,應當要求其提供出售或者出租房屋的有效委托書,不得利用未經授權的房屋信息開展中介服務?!锻ㄖ芬?,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廣告信息應當及時更新。委托房屋交易、當事人解除委托或者委托期限屆滿的,應當自合同簽訂或者委托人解除委托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信息從門店、網站等各種發布渠道下架。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不得為未取得《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備案證》的中介機構開設房屋信息發布端口, 并不得為未取得《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信息卡》的從業人員發布房源信息。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應當建立房屋信息投訴舉報機制和違規經紀人處理機制。及時處理虛假信息和違規發布信息的券商。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強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房地產網絡信息發布平臺的檢查,嚴厲查處發布虛假信息、制造市場恐慌、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