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表時間:2019-10-14 15:51:11 編輯:luopiao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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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圖施工,遵守標準
1.施工企業(yè)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
2.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施工企業(yè)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3.發(fā)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4.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本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施工質量。
二、對建筑材料、設備等進行檢驗檢測的規(guī)定
(一)依據: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
對象: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混凝土。
(二)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
1.應當在建設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督下取樣,送至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2.取樣范圍:(1)承重結構的試塊試件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2)用于承重墻體的砌筑砂漿試塊;(3)用于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接接頭試件;(4)用于承重墻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漿的水泥;(6)用于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摻加劑;(7)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8)其他。
3.見證人員: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中具備施工試驗知識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4.取樣人員應在試樣或者包裝上作出標識、封志,標識、封志應當標明:工程名稱、取樣部位、取樣日期、樣品名稱、樣品數量,并由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簽字。
5.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介機構,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不得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公共事業(yè)機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有隸屬關系;檢測人員不得同時受聘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檢測機構。
6.檢測機構不得轉包檢測業(yè)務。
7.其他規(guī)定
(1)檢測報告必須由檢測人員簽字、檢測機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簽字人簽署,并加蓋檢測機構公章或者檢測專用章后方可生效;
(2)經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確認后,由施工單位歸檔;
(3)對檢測結果發(fā)生爭議的,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復檢,復檢結果由提出復檢方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4)檢測機構應當單獨建立檢測結果不合格項目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