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樁的加固是依靠樁周土的被動阻力來控制樁的徑向變形。地基土的不排水抗剪強度是反映樁周土包裹碎石樁松散碎石填料能力的重要土性指標,是復合地基有效性和合理性的關鍵。
振沖碎石樁施工流程:
1.樁位定位放樣:在樁位中心打入樁(長30cm
2.吊車就位:振沖器對準樁位,通電供水,檢查振沖器水壓、電壓、空載電流值是否正常;
3.先將帶樁尖的套管打入墻內,然后振動器下沉,開動吊車使振動器以1 ~ 2m/min的速度緩慢沉入土中,控制振動器的額定電流,并記錄;
4.當振沖器沉至設計樁端以上約50cm時(如成孔困難,可增加水壓或增加噴射管),將振沖器提升至孔口;
5.重復步驟3、4一到兩次,完成振沖,在距樁底約50cm處停止振沖器進行清孔,待孔內循環泥漿稠度降低時,將振沖器提至孔口;
6.填料:將石料倒入孔內,每次填料量不得超過0.5m(填料量可根據地層情況增減)。振沖器沉入孔內,進行振動壓實、拔筒和填塞,振動壓實程序應進行至碎石樁頂高出設計標高1.0m,以保證樁頭質量;
7、關閉振動器和水泵,換班。
振沖碎石樁工藝參數:
1、加密電流減去空載電流大于等于50A,加密段長度為30 ~ 50 cm,振動時間為10s,加密水壓為0.3 ~ 0.5 MPa
2.樁身采用含泥量不大于5%的碎石,粒徑為20 ~ 150mm;
3.振沖碎石樁全長范圍內應進行超重型動力觸探,以檢查樁的密度和直徑。根據超重型動力觸探取樁身密度控制指標;
4.加固范圍(處理范圍):應根據建筑物的重要程度和場地條件確定,一般大于基礎面積。對于一般基礎,應在基礎外緣擴大1 ~ 2排樁;對于可液化地基,應在基礎外緣擴大2 ~ 4排樁;
5.樁排列(樁位排列)。大面積全屋處理,宜采用等邊三角形布局;對立或條形基礎宜布置成正方形、長方形或等腰三角形;對于圓形或環形基礎(如油罐基礎),應采用放射狀布置;
6.樁長的確定:相對硬度埋深不大時,應根據相對硬層埋深確定;相對較硬層埋深較大時,應按建筑物基礎允許變形值確定;對于受穩定性控制的工程,樁長不應小于危險滑動面的深度;在可液化地基中,樁長應根據地震處理所需的深度來確定。樁長不應小于4m;
7.樁徑:樁徑應根據地基條件和成樁設備確定。例如,當采用30kW振沖設備成樁時,碎石樁的直徑一般為0.7 ~ 1.0m..也可根據每根樁的填料用量計算,一般為0.8 ~ 1.2m;
8.樁間距:應根據荷載和原土的抗剪強度確定,可為1.5 ~ 2.5m..當荷載較大或原土強度較低時,應取較小的間距。反之,可取較大的間距。對于樁端未達到較硬層的短樁,應采用較小的間距。
振沖碎石樁的質量控制:
1、在制樁過程中,每節樁身應滿足密實電流、灌注量和振動時間的要求。造樁時,應將水量調小,采用灌注法,或將振動器提離孔口進給,或邊振邊灌注。喂食不能太兇,原則上“少吃多餐”;
2.施工現場應設置污泥排放系統,將制樁過程中產生的污泥集中進入沉淀池,沉淀在沉淀池底部的污泥可定期挖出送至現場;
3、碎石樁施工順序從中間,或從一側向另一側的方式施工;
4、碎石樁施工結束后,路堤填筑前,注意設置沉降觀測設備;
5.攪拌樁的質量控制應貫穿整個施工過程,并進行全過程的施工抽查。施工過程中必須隨時檢查施工記錄和測量記錄。并根據規定的施工工藝,對每根樁進行質量評定;
6.當實際貫入度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在原位置打入樁管,補充礫石后重新打入,或在旁邊補樁;
7、施工中選擇合適的樁尖結構。當采用瓣樁靴時,砂土地基宜采用尖瓣式,粘性土地基宜采用平底式。
碎石樁施工要點:
1.施工前應設置五根試樁。設置試樁時,應認真記錄樁的貫入時間和深度、沖洗水量和水壓、壓入的碎石量和電流的變化,以確定樁體在密實狀態下的各項指標,可作為設置碎石樁的控制指標;
2.試樁設置后,對3根試樁進行標準貫入試驗,對其中2根進行載荷試驗,檢查施工設備和方法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3.如果第一次試樁不成功,應改裝或更換設備,改變施工方法,并進行兩次或兩次以上試樁,直至五根樁全部符合要求;
4.施工時,碎石應分批加入。每次投料量一般為1m高包裝;
5.設置碎石樁時,應根據試樁結果嚴格控制電流,使其大于密集試樁的電流值;
6.碎石樁設置后,根據設計圖紙要求,在頂部鋪設碎石或碎石墊層。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應確保碎石不受周圍土壤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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