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磅廠需要測試所有的地磅嗎?
必須測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計量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使用的高標準計量器具、列入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7a64e59b9ee7ad9431333431363032,
實行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目錄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標準計量器具和工作計量器具,使用單位應當定期自行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檢定。
計量檢定必須執行計量檢定規程。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沒有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計量行政部門分別制定部門計量檢定規程和地方計量檢定規程。計量檢定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在現場進行。
擴展數據:
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按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并可處以罰款。
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
制造、銷售、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個人或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制造、修理、銷售不合格的計量器具,造成人身傷害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