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撤銷或接受任何申請。(c)取消資格預審和取消所有申請;招標人將不對上述行為負責。沒有義務告知申請人上述行為的理由。10.4業主將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截止日期(見上述4.3)后42天內以傳真方式將資格預審申請結果通知申請人,同時向合格的申請人發出投標邀請書。合格的申請人收到邀請函后,應立即回復確認,并憑此邀請函向招標人購買招標文件。逾期未收到通知的申請人,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資格預審文件將不予退還, 投標人不會給出做出該決定的任何理由。11.現場檢查11.1現場檢查集合年月日(北京),現場檢查集合地點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