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的不安全狀態。
(1)煙囪美化工程腳手架外側不掛密目安全網。
(2)暗人工照明的施工現場工作環境差。
(3)現場危險區域未設置警戒線和警示標志,為事故的形成提供了危險因素。
2.人們的不安全行為。施工中,站在高處的施工人員嚴重違反了“工具、材料不得上下拋擲,必須用坡道搬運或用起重機械吊運”的規定。不仔細查看現場,隨意扔下管夾【計算:物體以14.41m/s2的加速度和516n·s的沖量撞擊人體,砸碎頭盔,砸死頭部。因此,事故成本的直接原因是違章作業。
3.工地管理混亂美化煙囪。整個施工現場缺少監管人員和指揮人員,高空作業人員與地面聯系不到位,這是現場調查了解到的。上面的人隨便扔東西,下面的人沒注意到。他們反而漫不經心地跑到了危險區域。結果什么東西被按鍵點擊了。這就是事故安全管理的原因。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經詢問,出事前,班長吃飯時喝了酒,然后做了建筑工作。酒后作業本身就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工地上的違法行為根本不會停止,造成痛苦。這就是違紀的原因。
5.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堅持公司領導的“安全”,放松日常安全管理。事故發生前,已經發生了三起類似事故,但公司領導沒有重視,更沒有把如何防止重復事故作為預防教訓,對員工的紀律教育,對制止違章行為的處罰不嚴,使得違章行為得不到整改,最終造成人員受傷。這就是事故管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