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加快先進適用環保農機新產品的推廣應用,推動甘肅省農業設施裝備轉型升級,為現代農業建設提供堅實的物質裝備支撐,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鄉村振興。近日,甘肅省農牧廳印發《甘肅省2018-2020年農機新產品和植保無人駕駛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部署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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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明確本次試點的新產品為藥用挖掘機、苗木移栽機、電動播種機三項,以及電動多旋翼植保無人飛機。試點補貼產品由全國相關企業自愿申報。新產品將分檔次補貼,植保無人飛機統一補貼標準為16000元/架。
《方案》還指出,試點時間為2018年9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試點資金規模:省內新產品年度試點資金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省內植保無人飛機年度試點資金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各縣(市、區)、農墾農場按不超過年度中央財政補貼總規模的10%用于購置農業機械。試點范圍包括省內各縣(市、區)和農墾農場。
新產品試點補貼對象為省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植保無人駕駛飛機試點補貼僅限于本省范圍內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且須符合相關條件:有1名以上(含1名)經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或專業機構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具有較為健全的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管理制度,包括進出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控制、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在宣布補貼之前, 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者國籍登記;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完成植保工作100多畝。
在企業備案方面,《方案》明確指出,參與補貼試點機具生產的國家企業采取自愿申請備案的方式,備案成功后在整個試點時限內有效。對符合備案條件的企業和產品,經公示無異議后,納入甘肅省農機購置輔助管理系統。同時,《方案》對新產品試點企業的條件、新產品試點產品、植保無人駕駛飛機生產企業和植保無人駕駛飛機技術條件也有詳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