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家住郟縣方塔鎮謝家溝村的謝一大早就帶著自己的“多功能播種機”去幫助鄰村村民種地。謝一直有心臟病。雖然他的發明已經獲得專利,但謝家溝農機合作社未經他的同意,仍然制造和使用多功能播種機,嚴重侵犯了他的專利權。
未經授權使用自己的專利牟利
謝,一天沒上學,是個地地道道的農民。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他生活的真實寫照。從2011年開始,一些小型農業機械逐漸應用于農業種植。然而,謝發現,目前農村耕作主要是小塊土地,農業機械的效率較低,因此很難在小塊土地上使用大型農業機械。
因此,從2011年開始,謝就開始琢磨如何用一臺機器完成翻耕、播種、覆蓋等工序,這樣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經過多次嘗試,謝逐漸研制出“多功能播種機”。該機集耕、播、蓋于一體,并于2014年1月成功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然而,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謝發現其發明的“一種多功能播種機”在未經其授權的情況下,被謝家溝農機合作社制造使用,并進行大量有償承包耕作?!爸x家溝農機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謝萬生不僅聲稱我發明的東西是他發明的,還做了簡單的加工改造,為周圍村民掙錢。這明顯侵權!”謝生氣地說道。
被認定侵權很難索賠。
為此,謝多次找到榆林市知識產權局,希望對方停止侵權行為,并給予其相應的經濟補償。2014年10月,榆林市知識產權局作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榆林市知識產權局認為,謝家溝農機合作社制造、使用的多功能播種機與謝的專利產品相同,該合作社未經謝授權制造、使用謝的專利產品,構成侵權,責令謝家溝農機合作社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不得再制造、使用謝的發明專利。
謝萬說他們沒有制造謝的專利產品。專業合作社是在鐵匠鋪里焊接的播種機,要花錢,承包耕地的大部分收入由農機專業合作社統一支配。因此,如果你支付謝一定的費用,你需要向農機專業合作社的32名村民收取,但那些村民不愿意支付。
昨日,謝家溝農機生產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謝萬生表示,榆林市知識產權局作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后,作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他迫于壓力解散了合作社,不存在進一步侵權的情況。
謝的妻子說,到目前為止,謝家溝農機合作社的成員繼續使用她丈夫的專利進行有償承包耕作,沒有給她丈夫任何經濟補償。華商報記者獲悉,謝已咨詢律師,準備就侵權提起訴訟。
華商報